(9) 是檢討體罰成效的時候了
體罰與身教可說是南轅北轍。有人鼓勵體罰,說體罰可有效帶出教學訊息;有人倡議身教,認為只有透過親身的體驗才能更有效達致教育的最佳效果。
事實上,現今的家長大多是經歷上一代身教體罰而學會體罰,閉目想想,可能你還會記得少時被打罵的情景。
教育、教化是指把知識、智慧薪火相傳,但到底我們是否也要把體罰這種流傳了好幾個世代的教化方式再延續下去呢?
不當的體罰後果其實相當嚴重,打罵、體罰有損孩子的自我形象。施教者可會以為能收立竿見影之效,但對被教者來說,實有委曲求全之感,仇恨、反抗的心理亦隨之形成。更甚的是,體罰直接給予孩子一個錯誤的訊息:武力可以解決問題。
有人認為適量的體罰是必要的,但何為適量?問題是量的多與少,還是輕與重呢?與其說「適量」,我想不如說「適當」。施教者若認為以體罰令受教者不敢再犯錯,以收阻遏作用,實為不當。較為恰當的做法,我想當是先以理相教,令受教者明白自己的過錯,願意為自己的過錯作出承擔,然後接受象徵式的體罰。
事實上,孩子犯錯的經驗是相當可貴的,犯錯、知錯、承擔、改過,是學習的過程。這有助孩子發展批判思維、內省能力。不適當的體罰只會扼殺孩子的求知慾,不適當的打罵只會令孩子逃避承擔責任。
身教之難,在於教要用上比罰更多的時間;體罰之害,在於破壞正確的學習心態。事實上體罰與身教應當相互配合。舊有的體罰發展至今,亦應隨著文明而改變。「體」應是施教者先體諒,受教者先體會,而「罰」者也只是犯錯的合理承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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